为全面落实《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〈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德教函〔2018〕213号)精神,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(“两考合一”,以下简称“中考”。包括初2023级、初2022级学业水平考试),深化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特制定《德阳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》。
《德阳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》.pdf